家中的防盗门8月初被人砸坏,民警调取监控录像后告知会调查,但至今没有下文,市民钟先生为此很是不满。市行评代表了解后发现,因民警与当事人的沟通不到位引起误解。派出所以此为鉴,改进回访工作。
近日,家住湖边花园A区10号楼11楼的钟先生反映,8月4日晚上他回到家时,发现不锈钢防盗门被人砸坏了。“当时我们都吓到了,但考虑到时间太迟了,第二天才拨打110报警。”
报警当天,金山派出所民警到现场后,向小区物业调取了4日的监控录像。监控录像显示,8月4日当天,一名男子经过楼下时被楼上住户泼下的水淋到,该男子随后坐电梯到27楼,携带一根棒球棒后再乘坐电梯到11楼。邻居事后告诉钟先生,该男子被水淋到后到10楼询问,10楼住户说可能是楼上住户泼的水,该男子就误砸了他家的防盗门。由于监控录像范围有限,民警无法确认该男子进入27楼的哪一户,以及到11楼后是否砸了钟先生家的防盗门,于是,民警让钟先生到派出所做笔录。8月6日上午,钟先生到金山派出所做了笔录后,民警让他回家等消息。
钟先生等了一个月没有得到答复,便再次到金山派出所,向值班人员询问了经办民警的电话。此后的一个月内,他两次拨打经办民警的电话,第一次对方告知有去现场查找过嫌疑人,但没有查到。第二次则说他正在公休,让钟先生继续等通知。3个多月就这样过去了。“派出所至今没有给我明确答复,每天回家看到被损坏的门,心里就很不好受!”钟先生抱怨说。